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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甄◆教育專業科目-國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依教師法規定,以下何項屬於教師享有的權利?
(A)擔任導師
(B)對學校教學及行政事項提供興革意見
(C)積極維護學生受教之權益
(D)依有關法令參與學校學術、行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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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最佳解!
Nora Wang 國三下 (2012/02/16)
(A)(C)(D).....看完整詳解
2F
梅仁在家 大一下 (2019/03/06)
根據教師法

第 16 條(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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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Yuan(國小普通三榜) 研一下 (2020/02/22)


教師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8 年 06 月 05 日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未定 連結舊法規內容

本法 108.06.05  修正之全文 53 條,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第 31 條

教師接受聘任後,依有關法令及學校章則之規定,享有下列權利:
一、對學校教學及行政事項提供興革意見。
二、享有待遇、福利、退休、撫卹、資遣、保險等權益及保障。
三、參加在職進修、研究及學術交流活動。
四、參加教師組織,並參與其他依法令規定所舉辦之活動。
五、對主管機關或學校有關其個人之措施,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益
    者,得依法提出申訴。
六、教師之教學及對學生之輔導依法令及學校章則享有專業自主。
七、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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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教師法規定,以下何項屬於教師享有的權利? (A)擔任導師 (B)對學校教學及..-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