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了解了~謝謝妳
普通課程:為培育教師人文博雅及教育志業精神之共同課程。
教育專業課程:為培育教師依師資類科所需教育知能之教育學分課程。
專門課程:為培育教師任教學科、領域、群科專長之專門知能課程。
23.依據92年8月11日修正之師資培育法施行細則『為培育教師任教學科、領域專長..-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