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將地方政府所需經費於國稅中附加徵收若干以資措注,是下列那一種賦稅劃分制度? ..-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Aspen Chiu 高二上 (2015/07/09)
附加法: 所謂附加稅制,係指地方政府根本上無一定之稅源,而由中央政府視地方支出之多寡,於國稅中附帶徵收,至於在何種稅目中加徵,加徵多少,均由中央政府視地方實際需要而定。我國地方稅法通則亦有相關法制規定。 稅源分立法: 即將各種稅賦分配於各級政府,各級政府在其分配之賦稅內,對於各項賦稅,自行徵收,如中央政府有中央政府的稅(如:關稅、貨物稅、所得稅等),地方政府有地方政府的稅(如遺產稅、屠宰稅、娛樂稅、牌照稅、房屋稅等),地方政府可以完全享有完整的財政上的獨立與自主。其優點:可減少稅務行政上之紛擾,並可使自治財政獨立獲得保障。其缺點為各地.....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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