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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3 下列有關國宅買賣事件性質之敘述,何者錯誤?
(A)主管機關就申請者中決定何者具有承買資格,具有公權力屬性
(B)主管機關與具有承買資格者簽訂買賣契約,屬於私法關係
(C)所有人將國宅非法使用,主管機關依法收回該住宅及基地,此類「收回國宅」之決定具有公權力屬性
(D)政府出售國宅的行為屬於「行政私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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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適中
最佳解!
Zhli Lin 高一下 (2012/07/07)
1-27 資格                公法買賣.....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10F
Eric David Ki (2017/10/07)

我還是有疑問,這麼說好了,如果是普通的房子,在賣出之後,如果後來的屋主違法,原本的屋主沒權力收回。

如果有一般的房屋買賣契約寫,如果違法使用就收回房屋,你會接受嗎?

關鍵在於國宅並非只是一般私人財產權的概念,還有社會照顧的公益目的。

倘若是國宅的資格問題,如 Vic Lu所說,那麼在國宅審查的資格條件上有這一點嗎?一般不都是經濟條件?

那麼,非法使用會被收回這件事,會寫在買賣的私法契約裡嗎?還是放在國宅的相關法規上?不知道有沒有人知道。


我自己回答好了

非法使用國宅,主管機關得收回,這一點寫在國民住宅條例第21條

但是這裡是寫得而不是應,也就是主管機關有裁量權,

但是憲釋 540 說,後續處理交由民事法庭。

11F
歐巴斯基-109年已放棄國 大一下 (2018/06/10)

買了房子若違反規定可能會被收回,這麼大條的事,我猜應該買的時候就會講清楚,契約也會寫啦?

12F
金榜題名 大二上 (2020/03/26)

C:所有人將國宅非法使用,違反私法契約.

D:私經濟行政=私法形式之給付行政=行政私法行為

23 下列有關國宅買賣事件性質之敘述,何者錯誤? (A)主管機關就申請者中決定..-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