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依土地稅法規定,有關地價稅優惠稅率與減免,下列何者正確?
(A)已辦妥寺廟登記之寺廟,按千分之十計徵地價稅
(B)依法核定之工業區土地按千分之六優惠稅率計徵地價稅
(C)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在保留期間仍為建築使用者,統按千分之二計徵 地價稅
(D)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私立公園、體育場所使用範圍內之土地,免 徵地價稅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182), B(63), C(176), D(136), E(0) #1036350

詳解 (共 2 筆)

#2115805
(B)工業用地千分之十,不累進(C)公共...
(共 60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0
#2492718

平均地權條例施行細則

依本條例第二十一條按申報地價千分之十徵收地價稅之土地,指左列各款

土地經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規劃使用者。一、工業用地:為依區域計畫法或都市計畫法劃定之工業區或依獎勵投資 條例編定之工業用地,及工業主管機關核准工業或工廠使用範圍內之 土地。二、礦業用地:為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開採礦業實際使用地面之土地。三、私立公園、動物園、體育場所用地:為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 之私立公園、動物園、及體育場所使用範圍內之土地。四、寺廟、教堂用地、政府指定之名勝古蹟用地:為已辦妥財團法人或 廟登記之寺廟、專供公開傳教佈道之教堂及政府指定之名勝古蹟使用之土地。五、依都市計畫法規定設置之加油站及供公眾使用之停車場用地:為依都 市計畫法劃設並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之加油站用地及供公眾使用 之停車場用地。六、其他經行政院核定之土地:為經專案報行政院核准之土地。前項各款用地之地價稅應由土地所有權人填具申請書,連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或行政院專案核准之有關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請核定。已核定按千分之十稅率課徵地價稅之土地,如逾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之期限尚未按核准計畫完成使用或停工、停止使用滿一年以上者,應由土地所有權人申請按一般用地課稅。


出處(法源 法律網)

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