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法
第29條 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之組成應包含該地區教師組織或分會代表及教育學者,且未兼行政教師不得少於總額的三分之二,但有關委員本校之申訴案件,於調查及訴訟期間,該委員應予迴避;其組織及評議準則由教育部定之。
23 依據教師法第 29 條之規定,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之組成應包含該地區教師組織..-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