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五等_庭務員:法院組織法大意(包括法庭席位布置規則、法庭旁聽規則、臺灣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或分院臨時開庭辦法、法庭錄音錄影及其利用保存辦法、法院便民禮民實施要點)#126564
年份:114年
科目:五等◆法院組織法大意
23 依據法院組織法之規定,關於司法事務官,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職等最高可到簡任十二職等 (B)可負責辦理民事執行處之事務 (C)曾任律師者,其任職律師時之年資不得計入司法事務官之年資 (D)主要的工作為協助法官整理資料並撰寫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