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訓法 第三條第二項
職業訓練之實施,分為養成訓練、技術生訓練、進修訓練、轉業訓練。
23 依照職業訓練法規定,下列何者非屬職業訓練之實施項目?
(A)技術生訓練(O)
職業訓練法
(B)進修訓練(O)
(C)轉業訓練(O)
職業訓練法(D)轉銜訓練(X)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48條規定,為使身心障礙者不同、生涯福利就醫、就學、就養、就業的需求得銜接,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部門,應積極溝通、協調,制定生涯轉銜計畫以提供身心障礙者整體性及持續性服務,其中勞工主管機關對於有就業需求者,應擬定銜接機制,以提供適性之就業服務。
23 依照職業訓練法規定,下列何者非屬職業訓練之實施項目? (A)技術生訓練..-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