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依現行警察職權及相關法律規定,警察分局分局長(警察機關主管長官)核准實施之警察職權項目,不包括下列何者?
(A)集會遊行申請許可之准駁
(B)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拘留之案件
(C)警察職權行使法關於公共場所、路段、管制站設置之指定
(D)刑事案件之移送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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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 B(1243), C(9), D(108), E(0) #655610

詳解 (共 3 筆)

#1048153
釋字251號指出警察官署裁決之拘留,係關係人民行動自由權之處罰,應迅改由法院依法定程序為之。 簡單說凡是涉及自由罰均須由法院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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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7937
移送書蓋的是分局長的大印,分局長當然有移...
(共 24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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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6582
請問刑事訴訟法第229條規定只有警政署長、警察局長、警察總隊總隊長有刑案移送權。 此題分局長有刑案移送權的法源依據是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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