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財產之買賣在下列何種情形,如無法提出支付價款之確實證..-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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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monicababycat 國三上 (2021/10/03)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1項第6款規定
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之買賣,應以贈與論,依規定課徵贈與稅。 但能提出已支付價款之確實證明,且該已支付之價款非由出賣人貸與或提供擔保向他人借得者,不在此限。
遺產及贈與稅法所稱二親等以內之「親屬」,包括血親及姻親
依民法第969條規定,稱姻親者,謂血親之配偶、配偶之血親及配偶之血親之配偶
民法第967條規定,直系血親,已身所從出,或從已身所出之血親
旁系血親,謂非直系血親,而與已身出於同源之血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