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國家賠償協議書若訂有該項協議書得為執行名義,並自願接受執行,而嗣後有聲請強..-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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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安安尼好 高二下 (2017/07/14)
行程法 第148條 I行政契約約定自願接受執行時,債務人不為給付時,債權人得以該契約為 強制執行之執行名義。 II前項約定,締約之一方為中央行政機關時,應經主管院、部或同等級機關 之認可;締約之一方為地方自治團體之行政機關時,應經該地方自治團體 行政首長之認可;契約內容涉及委辦事項者,並應經委辦機關之認可,始 生效力。 III第一項強制執行,準用行政訴訟法有關強制執行之規定。 行政訴訟法 第 305 條 I行政訴訟之裁判命債務人為一定之給付,經裁判確定後,債務人不為給付 者,債權人得以之為執行名義,聲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強制執行。 II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應先定相當期間通知債務人履行;逾期不履行者,強 制執行。 III債務人為中央或地方機關...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