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甲、乙兩人共處一室,甲養一條狗,但是狗吠聲吵得乙無法安睡。在沒有任何交易成本下,他們協調如何處
理養狗的問題。假如乙有耳根清淨的權利,則協商的結果是,乙不准甲養狗。現在若甲有權養狗,則協商
的結果應為:
(A)甲養狗並付賠償金給乙
(B)甲我行我素的養狗
(C)乙付補償金給甲,請他不要養狗
(D)甲無法養狗,而且沒有收取任何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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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7), B(17), C(251), D(12), E(0) #694869
統計: A(97), B(17), C(251), D(12), E(0) #694869
詳解 (共 6 筆)
#1009455
寇斯定理 不論誰有決定權 結果都是不准養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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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6730
1. 乙有耳根清淨的權利,則協商的結果是,乙不准甲養狗。
協商可能的結果為:
(1) 乙仍然禁止甲養狗。
(2) 甲付錢補償乙的損失請乙讓他養狗。
---> 最後結果:乙禁止甲養狗(表示乙的損失大於甲養狗的利益,所以甲寧願不養狗,也不付錢補償乙的損失。)
2. 現在甲有權養狗,則協商的結果應為?
協商可能的結果為:
(1) 甲不管乙的死活繼續養狗。
(2) 乙付錢補償甲的損失,禁止甲養狗。
---> 從1.可以得知,甲養狗的利益比乙的損失來的小,所以乙會向甲協商,付錢補償甲不能養狗的損失,來換得安靜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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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78790
寇斯定理
先確定權利屬於誰,沒權利的付給有權利的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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