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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甲乙為夫妻,無另外約定財產制。甲乙離婚時,甲有婚後財產為存款新臺幣(下同)800萬元,無 負債。乙於婚前負有債務400萬元,已用其婚後財產清償完畢,而該婚後財產尚剩存款及股票價值 共計600萬元。下列關於剩餘財產分配的敘述,何者正確?
(A)乙得向甲請求200萬元
(B)乙得向甲請求100萬元
(C)甲得向乙請求200萬元
(D)甲得向乙請求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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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在 大一下 (2021/02/23)
甲婚後財產800乙婚後財產600+婚後財產清償婚前債務400(第1030-2條)=1000第1030-.....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2F
蘇苓 國二下 (2021/01/05)

無特別約定為法定財產制

★ 1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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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范威邦 高二上 (2021/10/30)

甲婚後財產是800萬

乙婚後財產是600+400=1000

乙婚前有400萬的債務 以婚後財產償還完畢 故可知X-400=600 求得婚後財產X=1000

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多的-少的/2 1000-800=200 200/2=100 多的應該給少的100萬元

23 甲乙為夫妻,無另外約定財產制。甲乙離婚時,甲有婚後財產為存款新臺幣(下同)..-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