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含總則、物權、親屬與繼承)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3 甲死亡時有存款 100 萬元,對戊負債 120 萬元。甲之繼承人為其配偶乙、父丙、母丁。丙於繼承開始後 1 個月內,開具遺產清冊陳報法院,為了使戊受清償可能性降低,丙故意少寫了 90 萬元存款,遺產清冊僅顯示甲有 10 萬元存款。若戊向丙請求清償 120 萬元,丙得否拒絕之?
(A)丙得拒絕清償,因繼承僅以積極遺產為標的,不包含消極遺產
(B)丙得抗辯僅需清償 30 萬元,其餘之 90 萬元得拒絕清償
(C)丙得抗辯僅需清償 100 萬元,其餘之 20 萬元得拒絕清償
(D)丙不得拒絕,因丙對債務負無限責任,故應清償 12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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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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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Bang結石 高二下 (2017/12/29)
第 1148 條 繼承人自繼承開始時,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承受被繼承人財產上之一切權利、義務。但權利、義務專屬於被繼承人本身者,不在此限。 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第 .....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3F
Chin Liang Hu 幼兒園下 (2018/02/04)

答案C  民法1148條第二項 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故只需清償100萬。但甲只留下100萬被乙丙丁繼承,100萬被配偶乙先拿一半,剩下50萬又要乙丙丁三人均分?

4F
小Bang結石 高二下 (2018/02/05)

你說分一半的觀念是錯誤的,那個是法定財產制的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只要是剩餘財產較多的一方先過世,生存的一方主張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是請求甲死亡時甲乙財產的差額,並且此題甲死的時候財產是存款減掉負債,故甲的財產是-20萬,乙更沒有剩餘財產差額的問題。

5F
y 高三下 (202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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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甲死亡時有存款 100 萬元,對戊負債 120 萬元。甲之繼承人為其配偶乙..-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