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甲男中年喪偶。甲有二子乙、丙、一女丁;乙與丙均未婚。丁已婚,丁夫為戊,丁戊有一子為庚。 丁於民國(下同)111 年 1 月間死亡。甲於 111 年 12 月間死亡。甲未立遺囑。甲有遺產新臺幣(下 同)1200 萬元,無債務。關於甲遺產之繼承,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乙繼承 400 萬元
(B) 丙繼承 300 萬元
(C) 庚繼承 200 萬元
(D) 戊繼承 150 萬元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989), B(70), C(54), D(19), E(0) #3296008

詳解 (共 4 筆)

#6205392
甲男中年喪偶。甲有二子乙、丙、一女丁;乙...


(共 378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8
0
#6338339

正確答案為(A) 乙繼承 400 萬元。

以下詳細說明:

  • 繼承順位:
    • 根據《民法》第1138條,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下列順序定之: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二、父母。三、兄弟姊妹。四、祖父母。
    • 本題中,甲之繼承人為其子女乙、丙、丁之子女庚。
  • 代位繼承:
    • 根據《民法》第1140條,第一順序之繼承人,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
    • 本題中,丁於甲死亡前死亡,故由其子庚代位繼承丁之應繼分。
  • 應繼分計算:
    • 甲之遺產由乙、丙、庚三人繼承,應繼分平均分配。
    • 甲之遺產為1200萬元,故每人應繼分為400萬元。
    • 乙繼承400萬元。
    • 丙繼承400萬元。
    • 庚代為繼承丁之應繼分,繼承400萬元。
  • 結論:
    • (A) 乙繼承 400 萬元,正確。
    • (B) 丙繼承 300 萬元,錯誤。
    • (C) 庚繼承 200 萬元,錯誤。
    • (D) 戊為丁之配偶,非甲之繼承人,故不具繼承權,錯誤。
10
0
#6195541
甲有二子乙、丙、一女丁; 三個法定繼承...
(共 375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0
#7344811
民法§1138繼承順位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民法§1139第一順序繼承人之決定
前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以親等近者為先。
ㅤㅤ
民法§1140代位繼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喪失繼承權者,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

丁於繼承開始前已故,故由其子庚代位繼承其甲之遺產應繼分。
繼承人為:乙、丙、庚。三人均分甲之遺產1200萬元。
1200萬 ÷ 3 = 400萬
一人分得400萬。答案選A。
0
0

私人筆記 (共 3 筆)

私人筆記#6416921
未解鎖
A 正確:依民法第1138條規定,直系血...
(共 615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6
0
私人筆記#6346129
未解鎖
                  2...
(共 57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5
1
私人筆記#6436722
未解鎖
民法 第 1138 條 遺產繼承人,...
(共 44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4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