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5/13(一)起,第三階段頁面上方功能列以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 前往查看

鐵路◆民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3 甲男與乙女為夫妻,生下丙子與丁女後,配偶乙死亡。丙子與丁女均已婚。丙男育有二子 A、B,丁女亦生有三女 C、D、E。甲死亡時,丙男早於甲男死亡,而丁女依法拋棄繼承。甲留下財產 840 萬元,A 男與 C 女分別可繼承甲男多少財產?
(A) A為168萬元;C為 168 萬元
(B) A為420萬元,C一毛錢都不能繼承
(C) A與C 均不能繼承
(D) A為120萬元;C為140萬元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困難
最佳解!
Weis 高二上 (2014/03/04)
第1175條,繼承之拋棄,溯及於繼承開始時發生效力。丁拋棄繼承後,第一順位繼承人等於皆不存在,故也無代位繼承之適用。故繼承開始之時.....看完整詳解
11F
Allan Pan 大二上 (2017/10/24)

因為丁拋棄繼承後,變成第一順位完全沒有繼承人(乙丙丁),所以繼承權直接移至第二順位(ABCDE)

假如丁未拋棄繼承,那繼承人就是丁420萬、AB各210萬

丁拋棄繼承,繼承權變成ABCDE平分各168萬


選項B成立的前提是第一順位繼承人至少要留下一人,不過這樣A繼承的金額就不會是420萬

12F
jack3344jack3 幼兒園下 (2020/05/18)

這題有學說爭議吧 本位繼承說 跟代位繼承說

13F
shark會上榜 小一下 (2024/01/24)

此題應為(B)

拋棄繼承就不能代位繼承了。。。。。。。。。。
見民法1138 1140 1144 1145條

23 甲男與乙女為夫妻,生下丙子與丁女後,配偶乙死亡。丙子與丁女均已婚。丙男育有..-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