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警察行使職權,需事先取得局長同意者,可謂之局長保留原則。警察行使下列何種職..-阿摩線上測驗
![]() ![]() | 蝦皮:警察法規白話解題 國三上 (2024/06/18): (D) 對無隱私或秘密合理期待之行為或生活情形,以目視或科技工具,進行觀察及動態掌握等資料 蒐集活動 第 11 條 警察對於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防止犯罪,認有必要,得經由警察局長書面同意後,於一定期間內,對其無隱私或秘密合理期待之行為或生活情形,以目視或科技工具,進行觀察及動態掌握等資料蒐集活動:
23 警察行使職權,需事先取得局長同意者,可謂之局長保留原則。警察行使下列何種職權須事先取 得警察局長書面同意,方得為之? (A) 於公共場所或合法進入之場所查證身分→第 6 條 警察於公共場所或合法進入之場所,得對於下列各款之人查證其身分: (B) 蒐集集會遊行或其他公共活動參與者現場活動資料 第 9 條 警察依事實足認集會遊行或其他公共活動參與者之行為,對公共安全或秩序有危害之虞時,於該活動期間,得予攝影、錄音或以其他科技工具,蒐集參與者現場活動資料。資料蒐集無法避免涉及第三人者,得及於第三人
(C) 管束酒醉者 第 19 條 警察對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為管束: 一、瘋狂或酒醉,非管束不能救護其生命、身體之危險,或預防他人生命、身體之危險。 二、意圖自殺,非管束不能救護其生命。 三、暴行或鬥毆,非管束不能預防其傷害。 四、其他認為必須救護或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非管束不能救護或不能預防危害。 | 檢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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