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公務、關務升官等考試、交通事業港務人員升資考試_薦任、員級晉高員級_一般行政、一般民政、戶政、原住民族行政、僑務行政、社會行政、勞工行政、社會工作、教育行政、人事行政、司法行政、法制、安全保防、移民行政、海巡行政、商業行政、農業行政、智慧財產行政、交通行政、外交事務、警察行政、關務類—關務、業務類—港務:行政法#133154
年份:114年
科目:公職◆行政法(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23 關於行政訴訟第一審裁判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法官非參與裁判基礎之辯論者,不得參與裁判
(B)各種獨立之攻擊或防禦方法,達於可為裁判之程度者,行政法院應為終局判決
(C)當事人兩造於言詞辯論期日,無正當理由均不到場者,行政法院不得逕為判決
(D)行政法院對於行政機關依裁量權所為之行政處分,均不得予以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