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黃小姐於 105 年度取得一筆我國保險公司支付之人壽保險死亡給付 8,000 萬元,該保單之要保人為黃小
姐,被保險人為黃小姐之母,請問下列何者為正確之課稅方式?
(A)應納入遺產總額中課徵遺產稅,計入金額為 8,000 萬元
(B)應納入基本所得額中,計入金額為 8,000 萬元
(C)應納入基本所得額中,計入金額為 4,670 萬元
(D)不須納入基本所得額中計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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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4), B(25), C(169), D(165), E(0) #1427133
統計: A(14), B(25), C(169), D(165), E(0) #1427133
詳解 (共 6 筆)
#1540468
嗯,是的,因為同一人所以不用加入基本所得課稅。
要保人就是繳錢的人,受益人是領錢的人,自己繳的錢自己領走所以不是個人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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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3223
因為要保人與受益人相同,所以不用納入基本所得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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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0066
因為要保人(黃小姐)與受益人(黃小姐取得死亡給付額)為同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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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4999
求解謝謝!為什麼不用入基本所得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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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0731
太謝謝你了!!~
我沒寶石可以看隱藏內容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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