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下列何種情況,勞雇得約定勞動基準法第 9 條之定期勞動契約?
(A)每年夏季芒果收成季時之採收工人
(B)剛畢業的社會新鮮人應徵長期繼續性職位
(C)打算正式長期僱用之員工,於試用期間內先以定期契約僱用
(D)企業有長期需求的庶務人員,例如清潔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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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882), B(323), C(451), D(418), E(0) #2939445

詳解 (共 6 筆)

#5539595
勞動基準法
第 9 條
勞動契約,分為定期契約及不定期契約。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得為定期契約;有繼續性工作應為不定期契約。派遣事業單位與派遣勞工訂定之勞動契約,應為不定期契約。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本法第九條第一項所稱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依左列規定認定之:
一、臨時性工作:係指無法預期之非繼續性工作,其工作期間在六個月以內者。
二、短期性工作:係指可預期於六個月內完成之非繼續性工作。
三、季節性工作:係指受季節性原料、材料來源或市場銷售影響之非繼續性工作,其工作期間在九個月以內者。
四、特定性工作:係指可在特定期間完成之非繼續性工作。其工作期間超過一年者,應報請主管機關核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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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9576
勞動基準法 第 9 條 勞動契約,分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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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21119
樓上有問題吧,依勞動基準法§9臨時性、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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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48734
試用期滿未轉正,自動終止契約?

答:試用期的約定,不等於「定期勞動契約」,所以不存在期滿自動終止的問題。雖然合法的定期契約,也可以約定試用期(例如半年的定期契約,約定二週的試用期);然而實務常見的試用期約定,多屬於繼續性工作,並無法簽訂合法的定期契約、難以透過定期契約的方式操作試用期。

所以試用期屆滿,如果雙方都沒有發動終止契約,則勞動契約將繼續存在,不會自動終止;而不論是在試用期內或是試用期屆滿,雇主想片面終止勞動契約,仍要依勞基法第11條事由辦理資遣、或依勞基法第12條事由予以解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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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4923
一、契約  勞動基準法第 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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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47821
長期定期,短期不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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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6 筆)

私人筆記#4911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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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法條題型的解答(下列解說)~但以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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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4586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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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 第 9 條,請看畫記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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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5716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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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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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6952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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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4714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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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契約,分為定期契約及不定期契約。臨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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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449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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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勞動基準法 EN 法規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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