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依緊急救護辦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受理緊急傷病事故之申請或知悉有緊急事故發生時,應確認該事故之發生場所、緊急傷病患之人數及程度等,並立即出動所需之救護隊前往救護
(B)緊急傷病患或利害關係人得向運送之消防機關申請救護服務證明
(C)緊急傷病患之運送就醫服務,應送至最近的醫療機構
(D)緊急傷病患之入院手續及醫藥費用由其本人或家屬自行負責。但身分無法查明者或低收入戶者,其醫療費用依社會救助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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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6), B(98), C(397), D(68), E(0) #3254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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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救護辦法 第 4 條 直轄市、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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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受理緊急傷病事故之申請或知悉有緊急事故發生時,應確認該事故之發生場所、緊急傷病患之人數及程度等,並立即出動所需之救護隊前往救護

  • 《緊急救護辦法》第 4 條第 1 項,「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受理緊急傷病事故之申請或知悉有緊急事故發生時,應確認該事故之發生場所、緊急傷病患之人數及程度等,並立即出動所需之救護隊前往救護」。

(B) 緊急傷病患或利害關係人得向運送之消防機關申請救護服務證明

  • 《緊急救護辦法》第 4 條第 3 項,「緊急傷病患或利害關係人得向運送之消防機關申請救護服務證明」。

(C) 緊急傷病患之運送就醫服務,應送至最近的醫療機構

  • 《緊急救護辦法》第 5 條規定,「緊急傷病患之運送就醫服務,應送至急救責任醫院或就近適當醫療機構」。

(D) 緊急傷病患之入院手續及醫藥費用由其本人或家屬自行負責。但身分無法查明者或低收入戶者,其醫療費用依社會救助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 《緊急救護辦法》第 6 條第 1 項,「緊急傷病患之入院手續及醫藥費用由其本人或家屬自行負責。但身分無法查明者或低收入戶者,其醫療費用依社會救助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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