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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試)警大◆警察法規(含行政程序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3. 下列對「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575號有關戶警分立方案解釋」之敘述,何者正確:
(A) 有關本方案與當事人之職缺期待,有所落差,不符法治國家比例原則之要求
(B) 本實施方案相關規定,涉及人民之自由權利,其須以法律定之,始為合憲
(C) 戶警分立實施方案充分考量當事人之意願、權益及重新調整其工作環境所必要之期限
(D) 公務人員如因服務機關之改組、解散或改隸,國家應制定適度之過渡條款或其他緩和措施
(E) 憲法第十八條規定人民有服公職權,旨在保障人民有依法令從事於公務及身分保障等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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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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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警特上榜 大一上 (2020/05/06)
(A)「戶警分立實施方案」,使原辦理戶政業務之警政人員或可於五年內留任原職或回任警職;或可不受考試資格限制而換敘轉任為一般公務人員,已充分考量當事人之意願、權益及重新調整其工作環境所必要之期限,應認國家已選擇對相關公務員之權利限制最少、亦不至於耗費過度行政成本之方式以實現戶警分立。當事人就職缺之期待,縱不能盡如其意,相對於回復戶警分立制度之重要性與必要性,.....看完整詳解
5F
ZhenJ警特 大四下 (2020/05/11)
釋字第575號解釋 解釋字號釋字第575號解釋公布院令中華民國 93 年 04 月 02 日 解釋爭點戶警分立方案就機關調整之過渡條款違憲?解釋文  憲法第十八條規定人民有服公職之權利,旨在保障人民有依法令從事於公務,暨由此衍生享有之身分保障、俸給與退休金等權利。機關因改組、解散或改隸致對公務人員之憲法所保障服公職之權利產生重大不利影響,應設適度過渡條款或其他緩和措施,以資兼顧。(D)  中華民國六十二年七月十七日修正公布之戶籍法第七條第二項規定:「動員戡亂時期,戶政事務所得經行政院核准,隸屬直轄市、縣警察機關;其辦法由行政院定之。(B應改成辦法)」為因應動員戡亂時期之終止,八十一年六月二十九日修正公布之戶籍法第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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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F
s 高三下 (202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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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下列對「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575號有關戶警分立方案解釋」之敘述,何者正確:..-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