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指公寓大廈之全部或一部分,具有使用上之獨立性,且為區分所有權的標的者為何?
(A)區分所有
(B)專有部分
(C)共用部分
(D)應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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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 B(21), C(0), D(1), E(0) #3894367
統計: A(3), B(21), C(0), D(1), E(0) #3894367
詳解 (共 1 筆)
#7640365
公寓§3:
二、區分所有:指數人區分一建築物而各有其專有部分,並就其共用部分按其應有部分有所有權。
三、專有部分:指公寓大廈之一部分,具有使用上之獨立性,且為區分所有之標的者。
四、共用部分:指公寓大廈專有部分以外之其他部分及不屬專有之附屬建築物,而供共同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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