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有關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制度,在各校遴選委員會的組成上,下列何者不是遴選委員會之成員?
(A)學生代表
(B)家長代表
(C)教師代表
(D)專家學者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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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848), B(38), C(7), D(229), E(0) #113836

詳解 (共 4 筆)

#72373

遴選委員會組織與運作

人數

5-15

任期

大多縣(市)訂為一年

召集人

23個縣(市)政府人員擔任或指派

出席人數規定

1.    高雄市等20個縣(市):2/3以上委員

2.    高雄縣等4縣(市):1/2以上委員

3.    新竹市:未明文規定出席人數

遴選審查規定

24縣(市):出席委員人數1/2

新竹市:全體委員人數中2/3以上

成員代表

共計有教師代表、專家學者代表、教育行政人員代表、校長代表及家長代表等五大類

校長參與遴選資格限定

各縣(市)所規定之資格條件

除了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四條之任用資格者之規定為較少縣(市)採用外,其餘「任期屆滿之現職校長、曾任國民小學校長者、經公開徵選、儲訓合格之人員」等大都為一半以上的縣(市)所規定之條件之一

1.    中縣、南投及嘉義縣:要具備五項資格條件之一

2.    基隆、北市、高雄縣、花蓮與金門:符合四種資格條件之一

3.    其他各縣(市):符合三種資格條件之一

遴選作業過程

校長遴選作業方式

1.    書面審查:桃園縣等18個縣市

2.    面談:苗栗縣等7個縣市

3.    校長候選人列席說明:新竹縣等7個縣市

4.    實地訪查:新竹市等3個縣市

5.    未明文規定:台北縣等7個縣市。

遴選評選內容

1.    要求附上相關證件(資格審查)、品德操守、經營及辦學理念、辦學績效

2.    考量學校發展之特色

3.    參酌原校或出缺學校的意見

4.    未明文規定的

辦理次數

各縣(市)對於辦理校長遴選次數的規定並不太一致

候選人人數

1.    北市與桃園:出缺學校選出1名人選後,呈請縣(市)長核可後聘任之;

2.    雲林、澎湖與金門:出缺學校選出1-3名人選呈請縣(市)長圈選核可後聘任之;

3.    苗栗:出缺學校選出2-3名人選呈請縣長圈選核可後聘任之。

4.    其餘縣(市):未明文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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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72

法源

國教法第九條

任期

校長應為專任,並採任期制,在同一學校得連任一次

回任制度

任期屆滿得回任教師

候選人來源

公開甄試、儲訓之合格人員、任期屆滿之現職校長或曾任校長人員

主管機關

各直轄市、縣(市)主管行政機關組成遴選委員會

遴選組織及方式

遴選委員會應有家長會代表參與,其比例不得少於五分之一。遴選委員會之組織及運作方式,分別由組織遴選委員會機關、學校訂定之

任用方式

遴選委員會遴選後由各直轄市、縣(市)主管行政機關聘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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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8871
是選校長     要教育局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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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822

選校長學生懂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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