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中華民國人壽保險管理學會_春季壽險管理人員暨核保理賠人員測驗:保險法規#126240
年份:114年
科目:人壽保險管理學會◆保險法規
23. 傷害保險契約,若係承保危險與除外危險同時實現,造成被保險人受有損害, 且無法區分係由承保危險或除外危險所致者,請問該契約效力如何?
(A) 保險人對於該項損害不負保險責任
(B) 保險人對於被保險人應負給付保險金之責
(C) 保險契約如有疑義時,以作有利於被保險人之解釋為原則
(D) 保險人得終止契約,其終止後之保險費,已交付者,保險人應返還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