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試)警大◆警察法規(含行政程序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2. 依社會秩序維護法之規定,行為人於政府機關任意兜售物品,不聽禁止,惟其行為情節輕微而事實明確,下列警察作為之敘述何者正確?
(A) 於訊問後,應即移送該管簡易庭裁處。
(B) 得不經通知、訊問而逕行處分。
(C) 於訊問後,除有繼續調查必要者外,應即做成處分書。
(D)於訊問後,按其情節顯可憫恕,得移送該管簡易庭為減輕罰鍰之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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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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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明 小五上 (2021/03/08)
(A) 於訊問後,應即移送該管簡易庭裁處。 依據「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 43 條」,由警察機關處分「罰鍰、申誡」 (B)  警察機關對於情節輕微而事實明確之違反本法案件, 得不經通知、訊問而逕行處分。但其處罰    (宣告罰)   以新臺幣1千5百元以下罰鍰或申誡為限。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067&flno=44 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 44 條 警察機關對於情節輕微而事實明確之違反本法案件,得不經通知、訊問逕行處分。但其處罰   (宣告罰)   以新臺幣1千5百元以下罰鍰或申誡為限。 只有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 91 條 符合 但是題目的違序行為,違反 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 86 條,法定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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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F
必勝!! 大二上 (2022/01/07)

我覺得樓上說法說法有誤,怎麼可能只有第 91 條適用?

一千五百元以下罰鍰是宣告罰,


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 86 條:

於政府機關或其他辦公處所,任意喧嘩或兜售物品,不聽禁止者,處新臺幣3千元以下罰鍰或申誡。

警察機關難道不能宣告只罰1千元嗎?感覺題目的爭點在於題目沒有說要罰多少錢,假如警察機關堅持裁罰2千元,就不不經通知、訊問逕行處分了。


7F
LIN LIN 7(111 大二下 (2022/04/21)

個人淺見,希望大家互相討論
1.第44條之要件是:情節輕微+事實明確+宣告罰為1500元以下或申誡。
2.而本題敘述中,行為人是情節輕微+事實明確,警察要裁罰他多少不知道,按照社維法86條警察可以處3000元以下或申誡,倘若就是罰3000元的話就不適用第44條ㄌ。
3.所以回歸原則,於訊問後,除有繼續調查必要者外,應即做成處分書(第43條),選(C)

補充:我覺得只有91條適用44條滿怪的,重點是宣告罰吧!

8F
s 高三下 (2024/03/02)

沒說警察要罰多少

22. 依社會秩序維護法之規定,行為人於政府機關任意兜售物品,不聽禁止,惟其行為..-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