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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8.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公眾周知之事實,仍應舉證
(B)被告未經自白,又無證據,不得僅因其拒絕陳述或保持緘默,而推斷其罪行
(C)無證據能力、未經合法調查之證據,不得作為判斷之依據
(D)證人、鑑定人依法應具結而未具結者,其證言或鑑定意見,不得作為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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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Ellen Chen 大二下 (2013/02/06)
第 157 條公眾週知之事實,無庸舉證。第 156 條被告之自白,非出於強暴、脅迫、利誘、詐欺、疲勞訊問、違法羈押或其 他不正之方法,且與事實相符者,得為證據。 被告或共犯之自白,不得作為有罪判決之唯一證據,仍應調查其他必要之 證據,以察其是否與事實相符。 被告陳述其自白係出於不正之方法者,應先於其他事證而為調查。該自白 如係經檢察官提出者,法院.....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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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岡洋子 大一下 (2016/05/03)
沒注意到那個"不得",分就沒了~T皿T|||
3F
金榜題名 高一下 (2018/07/21)

(一)刑事訴訟法§157規定:「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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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公眾周知之事實,仍應舉證 (B)被告未經自..-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