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對於警察人員使用警械程序之敘述,下列何者有誤:(A)使用警械之原因已消滅,..-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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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小明 小五上 (2021/04/21)
V(A)使用警械之原因已消滅,應立即停止使用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042&flno=7 警械使用條例 第 7 條 警察人員使用警械之原因已消滅者,應立即停止使用。 (B)任何情況,均不得傷及其人致命之部位 除非情況急迫,不得傷及其人致命之部位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042&flno=9 警械使用條例 第 9 條 警察人員使用警械時,如非情況急迫,應注意勿傷及其人致命之部位。 V(C)使用警械,應注意勿傷及其他之人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042&flno=8 警械使用條例 第 8 條 警察人員使用警械時... 查看完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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