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載入中..請稍候..
【預告】5/13(一)起,第三階段頁面上方功能列以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
前往查看
我想開課
●
公告
搜尋
回報
註冊
登入
功能列表
課程筆記
循序
試卷
寫作批改
NEW!
錯題
自由
考試秘書
考試一覽表
近期刊誤
最近測驗
未完成試卷
冠軍賽
精熟測驗
各科能力分析
打氣工具
私人筆記
打卡
考用行事曆
我上傳的試卷
收錄的題目
按讚的題目
發表的討論
查單字
收錄的試卷
好友
加值服務
商城
鑽石兌換商城
NEW!
加值訂單查詢
VIP專區
VIP與詳解卡管理
VIP功能介紹
下載題庫專區
下載題庫
試題查詢
序號兌換
活動
密技
民法(含總則、物權、親屬與繼承)題庫
下載題庫
上一題
下ㄧ題
查單字:
關
甲(男)、乙(女)於民國 95 年 3 月訂定婚約並互為訂婚之贈與後,甲於同年 6 月再與丙(女)訂婚。下列敘述何 者錯誤?
(A)乙得解除與甲之婚約
(B)甲得請求乙返還贈與物
(C)乙得請求甲返還贈與物
(D)乙得起訴請求甲與其結婚
民法(含總則、物權、親屬與繼承)
-
100 年 - 100 高等考試_三級_財稅行政、商業行政:民法(純選擇)#5725
答案:
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0.826
討論
私人筆記( 0 )
最佳解!
小李子
高一上 (2014/05/14)
第976條(婚約解除之事由及方法) ...
(內容隱藏中)
查看隱藏文字
查看全部6則討論
4F
airforce1
大一下 (2016/01/18)
甲可以和乙要回贈與?
檢舉
5F
-
大二下 (2016/04/04)
照979-1是可以的,這條沒有以有無過失當作請求返還贈與物的標準,
而乙(無過失)得另外照977(以有無過失做為請求賠償的標準)向甲(有過失)請求賠償
檢舉
6F
Yun
大三上 (2020/03/18)
(D)民法975條 婚約,不得請求強迫履行。
27上965:婚約當事人之一方違反婚約,惟無民法第976條之理由,他方僅得依民法978條規定,請求賠償因此所受之損害,不得提起履行婚約之訴。
檢舉
你可以購買他人私人筆記。
查單字:
關
錯在阿摩,贏在考場
給我們一個讚,讓我們可以做的更好!
登入後,將不會看到此視窗
甲(男)、乙(女)於民國 95 年 3 月訂定婚約並互為訂婚之贈與後,甲於同年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