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5/13(一)起,第三階段頁面上方功能列以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 前往查看

司法-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5. 甲為市政府警察局之某漁港駐在所警員,明知 A 非真正漁民,出海係為取得加入漁會、漁保資格,而使 A 通過報關程序,並將該不實事項登載於進出港檢查簿及進出港登記簿等文書上,使 A 取得不實簽證後,向漁會申請取得漁會會員資格,獲得每月政府補助健康保險費用。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成立圖利罪
(B)甲成立變造公文書罪
(C)甲成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D)甲成立偽造私文書罪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適中
最佳解!
我愛阿摩,阿摩愛我 (2012/03/28)
完整的刑法第131條第1項公務員圖利罪條文: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4F
Shi Jou 大三下 (2013/05/19)

(一) 公務員圖利罪

1. 刑法第131條公務員圖利罪:「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七萬元以下罰金。」
2. 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職權命令、自治條例、自治規則、委辦規則或其他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三千萬元以下罰金。」
3. 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5款:「公務員對於非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職權命令...


查看完整內容
5F
要上 高三下 (2013/11/12)
一行為觸犯數罪名  圖利吃掉登載不實?
6F
李玉傑 大三上 (2013/11/20)
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C
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 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第213條(公文書不實登載罪)
公務員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 公眾或他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甲本身是公務員,所以成立的應是第213條而不是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故C應改為甲成立第213條公文書不實登載

15. 甲為市政府警察局之某漁港駐在所警員,明知 A 非真正漁民,出海係為取得加..-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