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甲在其抵押物上分別為其債權人乙、丙、丁設定第一、二、三次序,依次為新臺幣 ..-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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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F 97141346 國二下 (2018/09/12)
我的理解如下,有誤請指正: |
9F 葉子 高三下 (2023/07/07)
22 債務人甲將其所有之 A 地依序設定第一、二、三順位之普通抵押權予乙、 丙、丁,其債務分別為新臺幣(下同)120 萬元、100 萬元、80 萬元,A 地 賣得價金為 200 萬元。若乙將其第一順位之優先受償利益拋棄予丁,丁得 分配到多少價金?
(A) 20 萬元
(B) 80 萬元
(C) 72 萬元
(D) 48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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