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 依勞動基準法第 15 條之 1 規定,有關雇主與勞工為最低服務年限之約定,..-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2F
|
3F
|
4F jn8328 小一下 (2024/06/09)
一、契約 勞動基準法第 9 條 勞動契約,分為定期契約及不定期契約。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得為定期契約;有繼續性工作應為不定期契約。派遣事業單位與派遣勞工訂定之勞動契約,應為不定期契約。 本法第九條第一項所稱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依左列規定認定之: (一)臨時性工作:係指無法預期之非繼續性工作,其工作期間在六個月以內者。 (二)短期性工作:係指可預期於六個月內完成之非繼續性工作。 (三)季節性工作:係指受季節性原料、材料來源或市場銷售影響之非繼續性工作,其工作期間在九個月以內者。 (四)特定性工作:係指可在特定期間完成之非繼續性...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