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想一下應該可以推敲出來~
ABC甚至可以臨時請但D不太可能短時間能回來工作,沒有人留停一兩天然後回來上班的吧?XD
鑒於嚴重性,D應該最需要書面
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有修法):
受僱者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應事先以書面向雇主提出。前項書面應記載下列事項:一、姓名、職務。二、留職停薪期間之起迄日。三、子女之出生年、月、日。四、留職停薪期間之住居所、聯絡電話。五、是否繼續參加社會保險。六、檢附配偶就業之證明文件。 (此項已刪除)前項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每次以不少於六個月為原則。
49 受僱者申請下列何種促進工作平等措施之假期,應以書面提出? (A)產假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