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你是分局偵查隊偵查佐,佈建線民(第三人)蒐集毒販販毒事證及幕後金主,下列處..-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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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Lucy 大二下 (2022/12/06)
警察遴選第三人蒐集資料辦法 (A)第 4 條 遴選第三人經核准後,除最近2年內曾任第三人者外,應實施下列訓練: 一、蒐集資料之方法及技巧。 二、保密作為。 三、狀況之處置。 四、相關法律程序及法律責任。 五、本法規定及其他注意事項。 前項訓練由專責人個別指導。 (B)(C)第 2 條 警察遴選第三人時,應以書面敘明下列事項,陳報該管警察局長或警察分局長核准後實施: 一、遴選第三人蒐集資料之原因事實。 二、蒐集對象之基本資料。 三、蒐集資料之項目。 四、第三人個人資料及適任理由。 五、指定專責聯繫運用之人員(以下簡稱專責人員)及其理由。 第三人之真實姓名及身分應予保密,並以代號或化名為之,警察製作文書時不得記載第三人之年齡、住居所、國民身分... 查看完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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