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依司法院釋字第553號解釋,有關中央與地方權限爭議及地方自治之監督,下列敘..-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16F 114內軌三等消特 大一上 (2022/02/11)
因台北市為憲法第一百十八條所保障實施地方自治之團體,且本件事關修憲及地方制度法制定後,地方與中央權限劃分及紛爭解決機制之釐清與確立,非純屬機關爭議或法規解釋之問題,亦涉及憲法層次之民主政治運作基本原則與地方自治權限之交錯,自應予以解釋。(A) 地方制度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規定:「直轄市議員、直轄市長、縣 (市 )議員、縣 (市) 長、鄉 (鎮、市) 民代表、鄉 (鎮、市) 長及村 (里 ) 長任期屆滿或出缺應改選或補選時,如因特殊事故,得延期辦理改選或補選。」其中所謂特殊事故,在概念上無從以固定之事故項目加以涵蓋, 而係泛指不能預見之非尋常事故,致不克按法定日期改選或補選,或如期 辦理有事實足認將造成不正確之結果或發生立即... 查看完整內容 |
17F
|
18F 最佳姐✨(國考跨職系五榜❤ 高二下 (2024/08/21)
依司法院釋字第553號解釋,有關中央與地方權限爭議及地方自治之監督,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涉及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之爭議,是大法官得以解釋之事項✔️
(B) 地方自治團體處理自治事項,中央僅能為適法性監督✔️
(C) 地方自治團體辦理委辦事項,中央得為適法性與合目的性監督✔️
(D) 地方自治事項如涉及不確定法律概念,上級監督機關即不得撤銷或變更地方自治團體所為合法性之判斷❌
釋字第 553 號,上級監督機關為適法性監督之際,固應尊重該地方自治團體所為合法性之判斷,但如其判斷有恣意濫用及其他違法情事,上級監督機關尚非不得依法撤銷或變更。 釋字第 553 號 解釋文 蓋地方自治團體處理其自治事項與承中央主管機關之命辦理委...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