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下列何者不是司法院之權限? (A)公務員懲戒 (B)犯罪偵查 (C)統一..-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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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F f46791957 小二上 (2021/01/29)
憲法 第77條(司法院之地位及職權) (A) 司法院為國家最高司法機關,掌理民事、刑事、行政訴訟之審判,及公務員之懲戒。 自從釋字第752號(民國 106 年 07 月 28 日)之後,懲戒法院,取代公務員懲戒 委員會。司法院「懲戒法院」為掌理全國公務員懲戒之審判機關。 關於「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委員」等名稱之規定,分別修正為「懲戒 法院」、「院長」、「法官」。舊制之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定置公務員懲戒之審 級為一級一審制,對被付懲戒人之權益保護並非周全。公務員懲戒法將公務員懲戒 程序,改為「一級二審制」。貫徹憲法第十六條對於人民訴訟權之保障,賦予當事 人於不服懲戒法院初次判決時,具有可再提起救濟... 查看完整內容 |
7F 要(ง •_•)ง 上榜 大三上 (2021/02/12)
[司法院] 1.解釋憲法 2.審判權(民/刑/行政/智慧財產)、彈劾權、政黨違憲審查 3.懲戒權-原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現懲戒法院:司法院下設的機關,與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同為中華民國司法制度中的終審法院。 4.法院之預算、法案、人事權 [犯罪偵查] 警察→行政機關 偵察官→行政院法務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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