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司法院釋字第535號解釋指出:「……臨檢自屬警察執行勤務方式之一種。臨檢..-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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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人事高考已上榜 國一下 (2020/08/15)
臨檢自屬警察執行勤務方式之一種。臨檢實施之手段:檢查、路檢、 取締或盤查等不問其名稱為何,均屬對人或物之查驗、干預,影響人民行動自由、財產權及隱私權等甚鉅, 應恪遵法治國.....看完整詳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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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0.司法院釋字第535號解釋指出:「……臨檢自屬警察執行勤務方式之一種。臨檢實施之手段:檢查、路檢、 取締或盤查等不問其名稱為何,均屬對人或物之查驗、干預,影響人民行動自由、財產權及隱私權等甚鉅,
應恪遵法治國家警察執勤之原則。實施臨檢之要件、程序及對違法臨檢行為之救濟,均應有法律之明確規 範,方符憲法保障人民自由權利之意旨。……」這段話與下列那一原則較無關聯? → J 535 臨檢自屬警察執行勤務方式之一種。臨檢實施之手段:檢查、路檢、 取締或盤查等不問其名稱為何,均屬對人或物之查驗、干預,影響人民行動自由、財產權及隱私權等甚鉅, 應恪遵法治國家警察執勤之原則(B)正當程序原則。實施臨檢之要件、程序及對違法臨檢行為之救濟,均應有法律之明確規範(A)法律保留原則(D)法明確性原則,方符憲法保障人民自由權利之意旨。 (統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