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和四樓老師的是否有衝突呢?所以整理一下應是下面的觀念,不知是否正確,如有錯誤再請大家提出來:(A) 正常化原則 特殊需求幼兒的生活或教育環境盡可能與一般幼兒相似(B) 適性化發展 符應幼兒一般學習而設計的教育,其指導原則(C) 個別化原則 符應幼兒特殊學習而設計的教育,其指導原則(D) 最少限制環境-盡可能地讓障礙學生與普通兒童一同接受教育。
24、特殊教育的意義是為了符應幼兒特殊學習而設計的教育,其指導原則為: (A)..-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