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 某甲28歲單身,其98年度綜合所得總額100萬元,他在當年度捐現金給財團 法人慈濟功德會30萬元,支付某人壽保險公司人身保險費3萬元,全年全民 健康保險費2萬元,支付到公立醫院診療的掛號費與自負額3萬元,並支付供 自住的房屋租金支出15萬元,則甲依法最多可申報98年度綜合所得稅列舉扣 除金額若干?
(A)53萬元
(B)50萬4千元
(C)39萬4千元
(D)37萬4千元。[所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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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 B(31), C(196), D(28), E(0) #283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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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0360
所得總額(1,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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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1170
個人對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團體之捐贈,其列舉扣除金額不得超過綜合所得總額 之20%,人身保險費每人全年以2.4萬元為限,全民健保費則不受限,另房屋租金支 出全年以12萬元為限,因此本題列舉扣除金額=20萬元+2.4萬元+2萬元+3萬元 +12萬元=39.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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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8910
捐獻財團法人限額為所得總額的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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