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下列何種情形人民不得主張損失補償?
(A)騎樓之所有權人,應開放其騎樓供公眾通行使用
(B)都市計畫道路用地之所有權人,在依法徵收以前,其用地遭到政府埋設地下設施物
(C)野生動物保護區土地之所有權人,在依法徵收以前,應以主管機關公告之方法提供野生動物棲 息環境
(D)水道沿岸之私有土地建造物,經主管機關認為有礙水流者,命所有權人大幅度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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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099), B(128), C(200), D(315), E(0) #2822933
統計: A(2099), B(128), C(200), D(315), E(0) #2822933
詳解 (共 8 筆)
#5414027
騎樓並非屬於釋字400號的公用地役關係(既成道路)喔,
故騎樓沒有特別犧牲與損失補償的適用。
參釋字564
就私有土地言,雖係限制土地所有人財產權之行使,然其目的係為維持人車通行之順 暢,且此限制對土地之利用尚屬輕微,未逾越比例原則,與憲法保障財產權之意旨並無牴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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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5191
補充考題
關於公物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以不融通物為原則,融通物為例外
(B)廣播電視頻率屬公物
(C)供公眾通行之騎樓, 屋主仍有其所有權,國家不得禁止屋主設攤營業
(D)最常用之公物設定方式,是以行政處分為之
關鍵字:供公眾通行之騎樓屋主當然沒有所有權呀
答案C
依據司法實務見解,下列何者屬於不予補償之財產權限制?
(A)土地徵收
(B)限制騎樓設攤
(C)政府機關為電信線路之勘測致損害建築物
(D)公路主管機關調用轄區內之汽車致受有損失
答案:B
依司法院釋字第 564 號解釋,就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82 條規定,
在公告禁止設攤之處擺設攤位者,
主管機關除責令行為人即時停止並消除障礙外,
得處行為人或其雇主罰鍰。
就財產權保障之觀點,下列 敘述何者錯誤?
(A)限制土地位於禁止設攤處者,不得擺設攤位,係對其所有權構成徵收,主管機關應予適當補償
(B)限制土地位於禁止設攤處者,不得擺設攤位,目的係為維持人車通行之順暢
(C)限制土地位於禁止設攤處者,不得擺設攤位,係對所有人與擺攤行為人之財產權與工作權,造成干預
(D)限制土地位於禁止設攤處者,不得擺設攤位,干預尚屬輕微,符合比例原則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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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37091
口訣:大既成(國賠+補償)、小騎樓(僅國賠)。
資料來源:加油! 再加油!! 逆轉勝!!! · B13 · 2018/03/30推薦的詳解#2699613
私有騎樓=>私有公物=>不具有公用地役關係=>非既成道路=>非公有公共設施=>減免其地價稅=>適用國家賠償
下列何者非屬於私有公物?
資料來源:加油! 再加油!! 逆轉勝!!! · B13 · 2018/03/30推薦的詳解#2699613
私有騎樓=>私有公物=>不具有公用地役關係=>非既成道路=>非公有公共設施=>減免其地價稅=>適用國家賠償
下列何者非屬於私有公物?
(A) 面臨市區道路之民宅騎樓
(B) 既成巷道
(C) 私有住宅大樓之開放空間
(D) 私設通道
關於騎樓,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其有公用地役關係之存在
(B)騎樓具有道路(人行道)之特性,騎樓所有權人不得於騎樓設置任何地上物,以免妨礙公眾通行或安全
(C)其所有人於建築之初即負有供公眾通行之義務,原則上未經許可即不得擺設攤位
(D)減免其地價稅
行人步行於緊臨市區道路之私有騎樓,因落差過大而跌傷,其法律責任為:
(A) 騎樓所有人之契約責任
(B) 騎樓所有人之刑事責任
(C) 騎樓所在地市政府之國家賠償責任
(D) 騎樓建商之承攬人責任
關於騎樓,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其有公用地役關係之存在
(B)騎樓具有道路(人行道)之特性,騎樓所有權人不得於騎樓設置任何地上物,以免妨礙公眾通行或安全
(C)其所有人於建築之初即負有供公眾通行之義務,原則上未經許可即不得擺設攤位
(D)減免其地價稅
下列何者不構成特別犧牲?
(A) 私有房屋被徵用
(B) 私有道路被認定為具公共地役關係之既成道路
(C) 私有土地被徵收
(D) 私有騎樓通道經行政機關公告禁止設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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