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2年 - 102 公務升官等考試、交通事業郵政、港務、公路升資考試_薦任、員級晉高員級_各類科、各類別: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12756
年份:102年
科目:升官等/升資考/員級晉高員◆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
24 下列何種法律行為需要同時具備書面、證人與登記之要件,方能發生效力?
(A)訂婚
(B)結婚
(C)收養
(D)夫妻財產制的訂立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舊民法九百八十二條規定「結婚,應有公...
未解鎖
(A)訂婚 當事人自行訂定即可(B)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