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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含總則、物權、親屬與繼承)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4 下列有關普通地上權之敘述,何者錯誤?
(A)地上權未定有期限者,存續期間逾20年,法院得因當事人之請求,定其存續期間
(B)地上權未定有期限者,存續期間逾20年,法院得因當事人之請求,終止其地上權
(C)地上權未定有期限,如其地上權成立之目的已不存在時,法院得因當事人之請求,終止其地上權
(D)以公共建設為目的而成立之地上權,未定有期限者,視為地上權之存續50年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Ya-Ting Chang 高三下 (2012/01/03)
(D)833-2: 以公共建設為目的而成立之地上權,未定.....看完整詳解
3F
Shih-Han Huan 國三上 (2013/03/23)
第 833-1 條
地上權未定有期限者,存續期間逾二十年或地上權成立之目的已不存在時 ,法院得因當事人之請求,斟酌地上權成立之目的、建築物或工作物之種 類、性質及利用狀況等情形,定其存續期間或終止其地上權。
4F
法科女子 大一下 (2022/05/13)
833-1

對象:未定期間的地上權

事由:存逾20年 / 成立目的已不存在

效果:法院定期間 / 終止
5F
orz1023 研一上 (2023/09/22)

第 833-1 條
地上權未定有期限者存續期間逾二十年或地上權成立之目的已不存在時,法院得因當事人之請求,斟酌地上權成立之目的、建築物或工作物之種類性質及利用狀況等情形,定其存續期間或終止其地上權
第 833-2 條
公共建設為目的而成立之地上權,未定有期限者,以該建設使用目的完畢時視為地上權之存續期限。

24 下列有關普通地上權之敘述,何者錯誤? (A)地上權未定有期限者,存續期..-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