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依憲法增修條文,政黨違憲之解散事項,屬於下列何者之職權? (A)中央選舉..-阿摩線上測驗
3F f46791957 小二上 (2021/02/28)
(一)憲法增修條文 第五條 第五項: 政黨之目的或其行為,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為違憲。 (二)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 第 19 條 第一項: 政黨之目的或其行為,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主管機關得 聲請司法院憲法法庭解散之。 (三)憲法訴訟法 第一條 第一項 (憲法法庭之組成及審理案件類型) 司法院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依本法之規定審理下列案件: 一、法規範憲法審查及裁判憲法審查案件。 二、機關爭議案件。 三、總統、副總統彈劾案件。 四、政黨違憲解散案件。 五、地方自治保障案件。 六、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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