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依我國法律規定,行政救濟的程序為何?
(A)不服行政處分→訴願→再訴願
(B)不服行政處分→訴願→和解→調解→訴訟
(C)不服行政處分→訴願→高等行政法院→最高行政法院
(D)不服行政處分→訴願→地方法院→高等法院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07), B(145), C(5094), D(1024), E(0) #142766

詳解 (共 10 筆)

#754796
依不同的事件決定要走哪一個路徑,為三級兩審

(1)若為「簡易訴訟事件」:40萬元以下或是「交通裁決事件」
不服行政處分→訴願->(第一審)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第二審)高等行政法院
 
(2)若為通常程序事件
不服行政處分→訴願->(第一審)高等行政法院->(第二審)最高行政法院
155
0
#472828
行政訴訟重大變革,自一○一年九月六日起改採三級二審新制,原由高等行政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二級二審制,改為在各地方法院增設「行政訴訟庭」一級,以審理簡易程序事件及交通裁決事件之第一審、保全證據、保全程序及行政訴訟強制執行等事件。
46
0
#115759
喔~我明白了,
行政訴訟第一審就是高等行政法院,第二審是最高行政法院,
我原先認為他所謂的二級二審指的是地方行政法院和高等行政法院,
謝謝囉@@
20
4
#1639244

(A)行政救濟程序沒有再訴願

(B)行政救濟程序沒有和解、調解

(D)地方法院、高等法院屬於普通法院,行政救濟屬行政事務由行政法院負責

11
0
#115748

行政訴訟一審就是高等行政法院喔
7
0
#1194459
正確答案還是C喔,Sean。
D選項寫的是地方法院、高等法院,屬於刑法,不屬於行政法
6
0
#1538876

法院採雙軌制,分為普通法院和行政法院

普通法院掌管民、刑事爭訟事件

行政法院則是負責關於行政事務的爭訟 


5
1
#2206310
不用改啊 兩種之一 並無錯http://...
(共 62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5
0
#115749

補充一下,行政訴訟是二級二審,所以你可能記到別的去囉@@

4
0
#2168401

現在提起行政訴訟應該是訴願後不服再向"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訴訟吧?答案要改吧

4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