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民法概要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4 依民法之規定,下列何者為裁判終止收養例示事由之一?
(A)養子女遺棄養父母者
(B)養子女有浪費財產之情事者
(C)養子女有生死不明已逾 3 年者
(D)養子女被宣告 6 個月以上有期徒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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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tern 大二下 (2016/02/23)
第 1081 條   養父母、養子女之一方,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法院得依他方、主管機關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宣告終止其收養關係: 一、對於他方為虐待或重大侮辱。 二、遺棄他方。 三、因故意犯罪,受.....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4F
金榜題名 高一下 (2018/08/12)

民法§1081Ⅰ規定:「養父母、養子女之一方,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法院得依他方、主管機關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宣告終止其收養關係:
一、對於他方為虐待或重大侮辱。
二、遺棄他方。
三、因故意犯罪,受二年有期徒刑以上之刑之裁判確定而未受緩刑宣告。
四、有其他重大事由難以維持收養關係。」可知(A)之論述為本題正確選項。

5F
題海一滴水 國三下 (2021/10/05)
1對他方重大侮辱
2遺棄他方
3犯罪受二年有期徒刑
3重大事由難以維持關係

24 依民法之規定,下列何者為裁判終止收養例示事由之一? (A)養子女遺棄養父..-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