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有多號解釋涉及警察事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釋字第 588 號解釋,認為憲法第 8 條之警察機關是組織法上狹義的警察概念
(B)釋字第 760 號解釋,認為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 11 條使未具警察教育學歷者不得擔任警察之規定違憲
(C)釋字第 718 號解釋,認為集會遊行法第 8 條未排除緊急性及偶發性集會遊行,違反憲法比例原則
(D)釋字第 666 號解釋,認為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80 條罰娼不罰嫖之規定違反憲法比例原則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97), B(360), C(3552), D(397), E(0) #1808058

詳解 (共 6 筆)

#3406620

(A)釋字第 588 號解釋,認為憲法第 8 條之警察機關是組織法上狹義的警察概念 

憲法第八條所稱之「非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之「警察機關」,採廣義之意義。 
(B)釋字第 760 號解釋,認為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 11 條使未具警察教育學歷者不得擔任警察之規定違憲 

使民國100年之前考試及格之一般生無從取得職務等階最高列警正三階以上職務任用資格,致其等應考試服公職權遭受「系統性」之不利差別待遇,就從範圍內,與憲法第七條保證平等權之意旨不符。


(D)釋字第 666 號解釋,認為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80 條罰娼不罰嫖之規定違反憲法比例原則 

是違反平等原則。 

91
1
#2852327
(A)釋字第 588 號解釋,認為憲法第...
(共 536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32
0
#4244524
(B)釋字760號之意不是「不得擔任警察...
(共 2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2
1
#4338532

(A)釋字第 588 號解釋,認為憲法第 8 條之警察機關是組織法上狹義的警察概念

 

 

不正確

 

也包含「作用法」上「廣義」的警察概念



https://cons.judicial.gov.tw/jcc/zh-tw/jep03/show?expno=588


解釋字號

釋字第588號

 

解釋公布院令

中華民國 94 年 01 月 28 日

 

解釋爭點

行政執行法拘提管收事由相關規定違憲?

 


解釋文

憲法第八條第一項所稱「非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之「警察機關」,並非僅組織法上之形式警察之意,凡法律規定,以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為目的,賦予其機關或人員得使用干預、取締之手段者均屬之。





【廣義】的警察:釋字588、憲法第8條、功能上、作用法上、【學理上】、【實質意義】的警察。

 

 

【狹義】的警察:【法定上】、【實定法上】、【組織法上】、【形式意義】、形式上的警察、警察機關與警察人員之總稱(警察職權行使法 第2條、警察法 第 9 條)。

 

 

例如:警察法、警察職權行使法、警械使用條例、警察人員人事條例 (警察人員人事條例 第3條所稱警察人員,指依本條例任官授階執行警察任務之人員)。

 

 

 

(B)
釋字第 760 號解釋,認為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11條使未具警察教育學歷者不得擔任警察之規定違憲
 
 
 
不正確
 
合憲
 
 
釋字第 760 號,並未認為「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11條,違憲

 
 
 
 
釋字第760號【警察三等特考職務任用資格差別待遇案】
 
 
未具警察教育體系學歷之人員,一律安排至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受考試錄取人員訓練,以完足該考試程序,使100年之前上開考試及格之未具警察教育體系學歷人員無從取得職務等階最高列警正三階以上職務任用資格,致其等應考試服公職權遭受系統性之不利差別待遇,就此範圍內,與憲法第7條保障平等權之意旨不符
 
 
 
 
(C)釋字第 718 號解釋,認為集會遊行法第 8 條未排除緊急性及偶發性集會遊行,違反憲法比例原則
 
 
正確
 
違反憲法 第 23 條 比例原則

 
 
 
 
釋字第718號【緊急性及偶發性集會遊行許可案】
 
 
集會遊行法第8條第1項規定,室外集會、遊行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未排除緊急性及偶發性集會、遊行部分,及同法第9條第1項但書與第12條第2項關於緊急性集會、遊行之申請許可規定,違反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不符憲法第14條保障集會自由之意旨,均應自中華民國104年1月1日起失其效力。本院釋字第445號解釋應予補充。
 
 
 
(D)釋字第 666 號解釋,認為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80 條罰娼不罰嫖之規定違反憲法比例原則
 
 
不正確
 
違反憲法 第 7 條 平等原則
 
 
 
 
 
釋字第666號: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第1項第1款意圖得利與人姦宿處罰鍰規定違憲?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第1項第1款就意圖得利與人姦、宿者,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3萬元以下罰鍰之規定,與憲法第7條平等原則有違,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至遲於2年屆滿時,失其效力。
10
0
#5042751

(B)應該是「行政慣例」違憲,法條本身合憲?


3
0
#6356239
釋字第 588 號解釋,認為憲法第 8 ...
(共 9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
0

私人筆記 (共 2 筆)

私人筆記#3626029
未解鎖
偶發性不用申請 偶發性集會、遊行符合下列...
(共 10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1
11
私人筆記#6733359
未解鎖
A) 釋字第 588 號解釋,認為憲法第...
(共 38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