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關於公共設施保留地在未取得前之使用限制,依都市計畫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不正確?
(A)得申請為臨時建築使用
(B)不得為妨礙其指定目的之使用
(C)得改為妨礙目的較輕之使用
(D)不得繼續為原來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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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5), B(14), C(88), D(498), E(0) #140728

詳解 (共 2 筆)

#514430

都市計畫法 第 50 條       

公共設施保留地在未取得前,得申請為臨時建築使用

都市計畫法 第 51 條       

依本法指定之公共設施保留地,不得為妨礙其指定目的之使用。但得繼續為原來之使用改為妨礙目的較輕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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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805
都計第 50 條        【公共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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