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2015 年關於洩漏軍事機密或國防秘密之阿帕契案偵結,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現為地方檢察署)認為被告等人犯罪嫌疑不 足,根據罪刑法定主義,全案為不起訴處分。下列有關罪刑法定主義的敘述,何者正確?
(A)得適用習慣法為該主義的重要內涵之一
(B)效力溯及既往原則是由該主義延伸而來
(C)犯罪是否成立,需檢視行為是否符合法律規定之構成要件
(D)法律未規定的事項,只要性質類似,則可類推適用至刑法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67), B(158), C(8427), D(136), E(0) #1609429

詳解 (共 6 筆)

#2832612

刑法第1條: 行為之處罰,以行為時之法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 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亦同。

此為罪刑法定主義。 


1. 禁止溯及既往: 刑法效力只能及於法律生效後發生的行為,而不得追溯處罰法律生效前業已發生的行為。這一要求也被稱之為「禁止事後法」。罪刑法定原則禁止不利於行為人的溯及既往,但允許有利於行為人的溯及既往。其目的在於貫徹法治主義、保障人權。 →(B)錯


2. 禁止類推適用: 司法機關只能依據立法機關經過立法程序而明定之法條判定罪行,不得比附援引近似之條文科罪論刑,作為新創或擴張可罰範圍或加重刑罰或保安處分之方法。→(D)錯

 

3. 禁止適用習慣法:也稱排斥習慣法、排斥習慣法原則。在何種行為構成犯罪應以何種刑罰須行為時,有明文規定者為限,刑法的適用應以成文法為法源而排斥不成文法的習慣法。

刑法因干預人民之自由與權利至深且鉅,故在罪刑法定原則下,刑法規範一律排除習慣法之適用,一切罪與刑之宣判,均應以成文法為依據。 →(A)錯


111
0
#2287653
罪刑法定主義:一定要法律明文規定的事項,...
(共 4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2
1
#2776355
阿帕契案的重點在是否違反<<...
(共 310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7
1
#2341294
意義:依刑法第一條規定:行為之處罰,以行...
(共 40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4
1
#5089582

1.罪刑明確原則 : 構成要件與罪責必須由法律明文規定

2.禁止類推適用原則 : 禁止不利於行為人之類推適用

3.禁止溯及既往原則 : 刑法效力原則上僅及於法律生效後所發生之行為

4.禁止適用習慣法 : 原則上以成文法為法源 , 而禁止適用習慣法




8
1
#5712519

(1070508 增訂)

法院組織法

第 114-2 條

本法及其他法律所稱地方法院檢察署、高等法院檢察署、最高法院檢察署、高等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高等法院檢察署智慧財產分署、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地方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各級法院及分院檢察署,自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五月八日修正條文施行之日起,分別改稱為地方檢察署、高等檢察署、最高檢察署、高等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高等檢察署以下各級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地方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各級檢察署及檢察分署。

 

理由

一、本條新增。

二、檢察機關對應法院獨立行使犯罪偵查及訴追職權,與法院間並無隸屬關係原名稱易生檢察機關隸屬法院之誤解,亦與審檢分隸原則不符,爰予修正以資明確

三、本條增訂僅作為組織名稱改稱之用

四、本條修正施行後,地方法院檢察署改稱為地方檢察署高等法院檢察署改稱為高等檢察署高等法院分院檢察署改稱為高等檢察署檢察分署高等法院檢察署智慧財產分署改稱為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最高法院檢察署改稱為最高檢察署,併此敘明。

 

(1101123 修正)

法院組織法

第 114-2 條

其他法律所稱地方法院檢察署、高等法院檢察署、最高法院檢察署、高等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高等法院檢察署智慧財產分署、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地方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各級法院及分院檢察署,自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五月八日修正條文施行之日起,分別改稱為地方檢察署、高等檢察署、最高檢察署、高等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高等檢察署以下各級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地方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各級檢察署及檢察分署。

 

理由

本法已就檢察組織名稱改稱分別予以明文,前開同一事項無於本法重覆規範之必要,爰修正部分文字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