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人類做任何事物,皆有其原理原則,是以中華民族《大學》乙書乃有所謂:「物有本末,事有終始,知所先後,則近 □矣」之古訓。□是
(A)成
(B)功
(C)道
(D)利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365), B(162), C(11428), D(221), E(0) #219584
統計: A(1365), B(162), C(11428), D(221), E(0) #219584
詳解 (共 6 筆)
#194869
《四書》首篇《大學》開篇(宗)明義:物有本末,事有始终,知所先後可謂近道矣。
123
5
#936593
世上的萬物都有根本和枝末,任何事情都有開始和終結,知道了它們的先後次序,就接近這個大的學問的道路了。
23
0
#329044
這應該是國語文試題,出錯地方了
11
19
#1175249
物有本末,事有終始,知所先後,則近道矣。
凡天地間的萬事萬物,一定有其根本和枝末的區別,做任何事情,都要列出最終目的以及開始的起步功夫,一旦明白這些先後的次序,就離道不遠了。
物:包括有形與無形的物質。本:指了悟本性、立己、達己的功夫。末:指親民渡眾,了道成道。事:泛指宇宙間一切萬事以及修己渡眾之事。知:明白這些道理。先:指明明德。後:指親民渡眾。近:接近。道:真諦,大學之道也。
9
1
#308171
物有本末,事有始终,知所先後可謂近道矣。
6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