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我國現行民法規定,重婚之效力為:
(A)無效
(B)有效
(C)效力未定
(D)得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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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397), B(206), C(55), D(118), E(0) #131518
統計: A(10397), B(206), C(55), D(118), E(0) #131518
詳解 (共 5 筆)
#448003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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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705
國內案例參照
司法院大法官
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3_01.asp?expno=242
解釋字號 |
釋字第 242 號 |
解釋公布日期 |
民國 78年6月23日 |
解釋爭點 |
於國家遭重大變故,夫妻隔離下之重婚關係得撤銷? |
解釋文 |
中華民國七十四年六月三日修正公布前之民法親屬編,其第九百八十五條規定:「有配偶者,不得重婚」;第九百九十二條規定:「結婚違反第九百八十五條之規定者,利害關係人得向法院請求撤銷之。但在前婚姻關係消滅後,不得請求撤銷」,乃維持一夫一妻婚姻制度之社會秩序所必要,與憲法並無牴觸。惟國家遭遇重大變故,在夫妻隔離,相聚無期之情況下所發生之重婚事件,與一般重婚事件究有不同,對於此種有長期實際共同生活事實之後婚姻關係,仍得適用上開第九百九十二條之規定予以撤銷,嚴重影響其家庭生活及人倫關係,反足妨害社會秩序,就此而言,自與憲法第二十二條保障人民自由及權利之規定有所牴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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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452
應該是效力未定吧,
因為重婚,如果是男女雙方都在善意不知情的狀況之下,重婚的效力還是有效的;
但一般來說,如果只是一方善意,那重婚是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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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974
題目問 我國現行民法規定 那就依民法法典作答吧...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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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9399
992條刪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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